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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动态
公告:A类企业报关单不在加盖海关和报关行公章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


    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,减少纸质单证流转,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,海关总署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,自2013年9月16日起,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(以下简称外汇局)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(以下简称A类企业)提供纸质报关单收、付汇证明联。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,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,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(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)并加盖企业公章。对于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类和C类的企业,海关仍按现行做法为其提供纸质报关单收、付汇证明联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

2013年9月3日

 

      由于我司为A类企业,因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我司提供的报关单不再加盖海关及报关行公章,敬请广大客户知悉并谅解!
 
 
 
 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


     为进一步深化海关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,减少纸质单证流转,完善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,海关总署、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,自2013年9月16日起,海关不再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局(以下简称外汇局)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A类企业(以下简称A类企业)提供纸质报关单收、付汇证明联。A类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付业务,按规定须提交纸质报关单的,通过中国电子口岸自行以普通A4纸打印报关单证明联(出口收汇或进口付汇用)并加盖企业公章。对于外汇局核定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B类和C类的企业,海关仍按现行做法为其提供纸质报关单收、付汇证明联。

特此公告。

海关总署 国家外汇管理局

2013年9月3日

 

      由于我司为A类企业,因此自公告发布之日起,我司提供的报关单不再加盖海关及报关行公章,敬请广大客户知悉并谅解!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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